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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3 来源:山西新闻网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山西新闻网6月3日讯(记者 葛海霞)6月2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山西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规定:今后,汽车实施节能改造,每车可获两千元的财政补助。 

   当年改造车辆每辆补助2000 

  根据管理办法,今后山西省要设节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节能降耗。省级节能资金,主要采用贴息、补助、拨款、以奖代补等四种支持方式。

  其中规定,凡是改造天然气、煤层气和M85以上的甲醇汽车,政策出台当年改造的每辆补助2000元,以后年度改造的每辆补助1000元;用于公交、城际客运的天然气、煤层气和M85以上的甲醇汽车,政策出台当年改造的每辆补助10000元,以后年度改造的每辆补助5000元。

  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单位,现在都可以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节能资金项目,同时依法处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提前淘汰落后产能将获奖励

  另外,省财政将筹集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经济补偿和对拒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强制拆除费、场地平整费、植被恢复费等的补助。

  淘汰落后产能补偿时间,从2006年算起,早淘汰多支持。提前一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在确定支持额度基础上,再增加10%作为奖励;提前两年淘汰落后产能,在确定支持额度基础上,再增加20%作为奖励。没有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不安排补偿资金,并由当地政府强拆。2004年省政府决定实施专项清理整顿后又擅自违规建设的焦化项目,不给补偿。

(编辑:葛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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