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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28 来源:山西新闻网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由山西省卫生厅、山西日报报业集团主办,山西新闻网承办的全省首届“十佳医院”、“十佳医生”网络评选活动正在火热进行当中。4月28日下午,山西新闻网记者就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采访了太原新医医院院长崔吉红。

太原新医医院院长 崔吉红     

  记者:您认为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崔吉红 :一些医疗机构曾一度错误地将医院当做企业来做,在操作中讲求了利益的最大化,故而伤害了患者的利益。药价虚高,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一些医务工作者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职业道德。

  患者保护意识增强,知情权要求较高,也不排除个别患者有“医闹”行为,所以我不主张矛盾扩大化。

  记者:您认为我们在解决医患矛盾当中存在哪些问题?

  崔吉红 :堆发生医患纠纷的情况,我们从实践中体会出来,90%以上是医院方存在问题,如服务不到位,花了钱疗效差,甚至有意外情况发生和医疗消费透明度不高引起。

  问题不严重者,医院能够给予道歉即可了事,问题大的解决较为困难,走法律程序更谈不上,多数患者认为坚定打官司费钱费事,理由是问题发生在哪里就在哪里解决,所以医院往往在损失不大的前提下采取了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的办法,协商处理。

  记者:我们医院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方面有哪些具体的管理措施?

   崔吉红 :目前各个医院领导都认识到医疗安全是关系到医院生存的大事情。2006年、2007年国家卫生部两年都以“医院质量管理年”为活动主题,把医疗安全放在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重点,只有把这项工作做好了医院才会和谐发展,基业长青。

   我们的做法是:

   1、对“问题”患者进行重点防范

  “问题”患者指花了钱、疗效差的患者,指临床诊断不明有潜在危险的患者等。对这类病人要加倍关注和重视,并要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看病要看品质、看经济、看疗效

  在诊疗中我们的医师往往只注重疾病的诊疗,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往往因不注意患者的精神状态和经济状况,而发生医患纠纷。殊不知,在门诊就诊的患者中有19.97%、也就是两成的病人本身就患有精神抑郁障碍,所以对这类病人要更加小心和重视。

  3、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首诊医师负责制,使服务更加环环相接,减少失误和脱节,在服务上避免医患矛盾的发生。

  4、如果发生医患纠纷,院方要本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原则,积极处理。处理时要坚持两条原则,一要实事求是,二要合情合理。

山西新闻网 葛海霞 报道

 

(编辑:王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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