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葛海霞)近日,山西省环保局向全省公布了十一市2007年度环保法制工作考核排名情况,全省十一市排名情况依次为:忻州市、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太原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大同市、朔州市。
根据《关于建立全省环保法制工作考核评定及排名制度的通知》,省环保局对2007年度11市环保法制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定。考核评定的主要内容是:实施环保行政处罚、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全面集中整治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学习贯彻《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等工作情况。考核评定的主要依据是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完成时间和产生的社会效果。山西省环保局对十一市2007年度环保法制工作的考核排名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名:忻州市
市环保局法制工作机构按规定统一归口实施了行政处罚,圆满完成处罚金额的收缴工作;大力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备案;积极有效开展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对23家企业进行了评价,评价程序严谨,严格遵守报批程序,五色等级比例协调,示范性强;组织开展了全面集中整治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行动,按时上报了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119家;较好完成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认真学习《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贯彻《条例》力度大,按要求组织了《条例》网络考试,按要求上报考试试卷及考试总结。
第二名:长治市
市环保局法制工作机构按规定统一归口实施了行政处罚,圆满完成了处罚金额的收缴工作;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有力度,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对26家企业进行了环境行为评价,评价程序严谨,严格遵守报批程序,但五色等级比例不够协调;开展了集中整治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行动,按规定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28家,但未提出处理意见;较好完成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认真学习贯彻《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按要求组织了《条例》网络考试,按要求上报考试试卷及考试总结。
第三名:晋城市
市环保局法制工作机构按规定统一归口实施了行政处罚,完成处罚金额的收缴工作;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力度较大,并完成了上报备案工作;对38家企业进行了环境行为评价,评价程序严谨,遵守报批程序,评价结论客观;开展了全面集中整治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行动,上报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33家,并提出处理意见;较好完成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认真学习贯彻《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按要求组织了《条例》网络考试,但未按要求上报考试试卷及考试总结。
第四名:临汾市
市环保局法制工作机构按规定统一归口实施了行政处罚,圆满完成了处罚金额的收缴工作;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有力度,并完成了上报备案工作;进行了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的一些准备工作,但未对企业实施评价;较好地开展了全面集中整治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行动,按时上报进展情况,全市排查出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788家,并提出处理意见;较好完成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认真学习贯彻《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出色地完成了《条例》网络考试,按要求上报考试试卷及考试总结。
第五名:运城市
市环保局法制工作机构按规定统一归口实施了行政处罚,未完成处罚金额的收缴工作;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力度较大,较好地完成违法案件上报备案工作;对141家企业进行了环境行为评价,评价程序严谨,五色等级比例协调,但违反规定对部分中央直属企业进行了评价并公布;按规定上报全面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全市排查出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86家,并提出处理意见;完成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认真学习贯彻《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按要求组织了《条例》网络考试,按要求上报考试试卷及考试总结。
第六名:太原市
市环保局法制工作机构未按规定统一归口实施行政处罚,完成处罚金额的收缴工作;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有力度,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对20家企业进行了环境行为评价,评价程序严谨,遵守报批程序,但五色等级比例不够协调;较好地开展了全面集中整治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行动,按规定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全市排查出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94家,并提出处理意见;完成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认真学习贯彻《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按要求组织了《条例》网络考试,但未按要求上报考试试卷及考试总结。
第七名:吕梁市
市环保局法制工作机构按规定统一归口实施了行政处罚,未完成处罚金额的收缴工作;查处了环境违法案件,但未按规定上报备案;对81家企业进行了环境行为评价,评价程序不够严谨,五色等级比例不够协调,遵守报批程序;未组织开展全面集中整治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行动,但自行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攻坚行动,上报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名单,未提出处理意见;完成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认真学习贯彻《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按要求组织了《条例》网络考试,按要求上报考试试卷及考试总结。
第八名:晋中市
市环保局法制工作机构按规定统一归口实施了行政处罚,未完成处罚金额的收缴工作;查处了环境违法案件,但未按规定上报备案;对26家企业进行了环境行为评价,评价程序严谨,遵守报批程序,但五色等级比例不够协调;组织开展了全面集中整治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行动,上报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219家,只对违法在建工业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完成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开展学习贯彻《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活动,按要求组织了《条例》网络考试,但未按要求上报考试试卷及考试总结。
第九名:阳泉市
市环保局法制工作机构未按规定统一归口实施行政处罚,未完成处罚金额的收缴工作;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力度不够,未按规定上报备案;对24家企业进行了环境行为评价,评价程序严谨,五色等级比例基本协调,严格遵守报批程序;未按时上报全面集中整治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行动进展情况,上报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11家,只对违法在建工业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完成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认真学习贯彻《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按要求组织了《条例》网络考试,按要求上报考试试卷及考试总结。
第十名:大同市
市环保局法制工作机构按规定统一归口实施了行政处罚,未完成处罚金额的收缴工作;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力度不够,未按规定上报备案;未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未认真开展全面集中整治违法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行动,未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认真学习贯彻《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按要求组织了《条例》网络考试,按要求上报考试试卷及考试总结。
第十一名:朔州市
市环保局法制工作机构整体处罚情况不详,未上报相关材料;对20家企业进行了环境行为评价,评价程序不够严谨,基本遵守报批程序;在规定时间未向省环保局上报全面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任何文件;完成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认真学习贯彻《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按要求组织了《条例》网络考试,但未按要求上报考试试卷及考试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