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葛海霞)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局得知,从即日起,山西省将对辖区内的所有工业污染源进行清理整治,并将清理整顿的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
这次清理整治要求全面查清山西省工业企业的数量、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及运行情况、主要污染排放情况以及各地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对超标排污的生产设施同时又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及土小企业,要按政策要求立即淘汰和关闭。
清理整治采取分类处置措施,以“县”为单位,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地必须于今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区域内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从10月起实施关闭停产。